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
违法犯罪充当“保护伞”的教导员
马磊,石嘴山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经侦大队原教导员,因滥用职权、侵吞公共财物53.5万元,2019年9月,经石嘴山市公安局党委会议、局长办公会议研究,决定分别给予马磊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。2020年9月,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犯滥用职权罪、贪污罪判处马磊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,对违法所得23.5万元继续予以追缴,上缴国库。
马磊,男,回族,1976年12月出生,河南邓州人,大学文化,1997年7月参加工作,200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先后在石嘴山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隆湖派出所、经侦大队、治安大队工作。2006年1月至2012年3月先后任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经侦大队教导员、大队长,2012年3月任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,2016年1月任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经侦大队教导员。
人民警察的职责和使命就是打击违法犯罪活动,执法公正,维护社会公平秩序,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。然而有些人却忘记了自己的职责和使命,利用自己的职权为自己谋取利益。
说起马磊,他曾经也是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。马磊刚入警时也曾追求过进步,但随着职务的升迁,他的赤子之心和入警的誓言在社会各种不良思想的侵蚀下逐渐泯灭,私心贪念开始滋生蔓延。特别是担任大武口区公安分局部门负责人后,不仅没有加强党性修养,提高政治觉悟,加强业务学习,勤奋努力工作,反而自恃特殊,觉得自己有了为所欲为的资本,于是,目空一切、肆意妄为、无法无天,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不归路,教训深刻,发人深省。
滥用职权把法律当儿戏。时间退回到2012年,马磊作为石嘴山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,带队查处张某在森林公园附近茶楼、常某在大武口乡“彤枣园”、崔某在大武口区塞上水乡云南特产店组织的3起聚众赌博违法行为案件过程中,对抓获的参赌人员仅收缴赌资和罚款,未依法立案处理和制作案件卷宗,故意放纵违法犯罪活动。马磊作为打击违法犯罪的人民警察,没有对涉嫌开设赌场、聚众赌博的犯罪行为依法立案处理,而是将没收的赌资和治安罚款予以截留,放到私设的“小金库”内,随意支配。马磊利用自己的职权,在当时大武口辖区内形成了一种抓赌“收点钱、给关照”的不正之风,交了罚款就放人成了治安大队和聚众赌博人员之间一种心照不宣的“潜规则”。而在这种“潜规则”下,马磊利用手中的权力,不仅沦落为黑恶势力的“保护伞”,而且还把抓赌放赌当作敛财的工具,贪婪成性,毫无底线,肆意践踏纪律“红线”,触犯法律“底线”,执法犯法,一步一步地把自己从执法者变成了违法犯罪分子。
私欲膨胀 私设“小金库”。马磊带队查处的多起聚众赌博违法活动中,收缴的赌博违法资金、罚款及其他违纪违法资金合计181万余元,但马磊没有按照相关规定上缴,反而私设“小金库”截留违纪违法资金,并将这些违法资金交由其下属管理,供单位支出和自己使用。在马磊的安排下,其下属分别于2013年1月给其转账55万元,2015年7月给其转账20万元,并要求该下属给其提取了2万元现金。为了笼络人心,马磊将“小金库”其他违纪违法资金,用于给治安大队人员违规发放福利和安排旅游等支出,让大队人员更加忠于自己。甚至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期间,马磊从内心深处认为把这些资金花在购买办公用品、大队建设和大队集体成员身上都不算违纪违法,心存侥幸,欺骗组织,企图蒙混过关。
不讲政治对抗组织审查。马磊在被大武口区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后,不仅不如实供述自身违纪违法问题,反而为掩盖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,公然与他人串供,对抗组织审查调查,在相关证据确凿的情况下,仍说从“小金库”里转到他个人账户上的违纪违法资金是他个人的钱,情节十分恶劣。马磊身为人民警察,理想信念丧失,不守初心使命,自律意识不强,毫无法纪观念和规矩意识,毫无自我要求和约束,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和政绩观发生极度扭曲,私欲膨胀。从而导致在查处聚众赌博案件中与人民警察的工作宗旨相违背,动了“歪心思”,想出了“歪点子”,把查获的赌资和罚款看成是“唐僧肉”,想方设法吃一口,变为己有,落进自己的腰包。马磊听到被调查的风声后,做贼心虚,在被石嘴山市公安局调查关禁闭前,为了逃避组织的调查,提前删除了个人警综平台里的所有个人工作日志,企图销毁罪证,故意给案件查办设置障碍、增添难度。但是,机关算尽,聪明反被聪明误,马磊的所作所为,到头来终究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。
专横跋扈,独断专行。马磊任大武口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期间,在单位独断专行,实行“一言堂”统治,说一不二。只要是马磊决定的事情,其他人不能反对,马磊反对的事情,其他人不敢赞成;在用人方面,没向上级领导沟通和请示,擅自做主,私自招聘协警,想招谁就招谁,想招几个就招几个,这些协警素质参差不齐,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在群众心中的形象;在单位经费支出方面,只凭自己的感觉进行分配支出,完全不征求治安大队其他负责人的意见。就算是有人指出,也会动用权势进行压制,在他的淫威下,大队的干警敢怒不敢言,治安大队仿佛成了“他家”,他成了“家长”。可见,马磊个人膨胀疯狂到了何种地步,这恰恰印证了“要想让它灭亡,就先让它疯狂”的那句古语。
执纪者说:在利益面前,马磊逐渐淡忘初心、丢掉使命,在侥幸心理影响下逐渐从“阳光”走向“黑暗”。 一步一步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,其堕落轨迹让人警醒,在“有权不用、过期作废”错误思想支配下,滥用职权,谋取私利,贪污腐败,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,可谓咎由自取、罪有应得。马磊身为人民警察,对党纪国法置若罔闻,全然不顾人民警察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,我行我素,执法犯法,最后作茧自缚,成为阶下囚,令人不齿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,把这起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作为一面“反光镜”,时常照照自己,抖落抖落自己身上的灰尘,做到一尘不染永不沾,永远保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。